环三【sān】都岛浅【qiǎn】海筏式【shì】开【kāi】放式养殖用海【hǎi】区块(十八)项目海域【yù】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【shì】

2024-9-20 15:11:08来源:信息新报

根据《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【hǎi】域使用论【lùn】证材【cái】料【liào】编制的【de】通知》有关精神,现对《环【huán】三都岛浅海筏式开放式【shì】养殖用海【hǎi】区块(十【shí】八)项【xiàng】目海【hǎi】域使用论证【zhèng】报告表(公示版)》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

一、项目的基本情况


(相关资料图)

本【běn】项【xiàng】目拟在【zài】宁德市蕉城区三都岛东【dōng】南侧海【hǎi】域开展藻类【lèi】筏【fá】式【shì】养【yǎng】殖,项目总面积为232.1404公顷,拟规划为藻【zǎo】类筏式【shì】养殖。施工周期6个月,申请用海期限为15年。

根据《国土空间【jiān】调查、规划、用途管制用【yòng】地用海分类指南(试【shì】行)》,本项目属【shǔ】于【yú】“18渔【yú】业用海”“1802增养殖用【yòng】海”。根据《海域使【shǐ】用【yòng】分类》(HY/T123-2009),本【běn】项目海域使用类【lèi】型一级类为【wéi】“渔业用海”,二级类为“13开放【fàng】式养殖用海【hǎi】”;用【yòng】海方【fāng】式【shì】一级方式为【wéi】“开放式”,二级方式为“41开放式养殖”。

二、海域使用申请人

海域使用申请人:宁德市蕉城区海域海岛收储中心

地址: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环城路63号主楼301室

三、编制主体名称

编制主体名称:福建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地址: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16号703室

四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
在公示【shì】期内,若任何单位、组织和个人对本公【gōng】示内容有意【yì】见,可通过组【zǔ】织【zhī】评【píng】审单位电话联系【xì】、发送【sòng】信件或传真【zhēn】到组【zǔ】织评审单位或【huò】直【zhí】接到组【zǔ】织评【píng】审【shěn】单位反映【yìng】意见。征求的【de】主要事项为: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和对建设【shè】项目及海域使用论【lùn】证报【bào】告的建议和要求。

公示日期:9-20-9-20

公示单位: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

联系人:谢鸣梅

电话:0593-2952207

传真:0593-2826651

附件【jiàn】:环三【sān】都岛【dǎo】浅海筏式【shì】开【kāi】放式养殖用海区块(十八)项【xiàng】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【gào】表(公示稿)

(来源:蕉城区人民政府网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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